中国电信巴彦淖尔分公司2025年外呼业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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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持续做好客户价值经营工作,聚焦老用户开展客户维系工作,现决定通过与第三方外呼公司合作的方式,继续进行本地市线上集约外呼中心运营,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现通过与第三方外呼公司合作的方式,组建本地市线上集约外呼中心 (服务内容包括:套餐迁转、提速包/流量加装、副卡拓规,2025年增加维系动作,结对协同、生日关怀、企微吸粉、新媒体运营等维系方式,会产生维系动作相关支出,但不一定提升价值,为维系用户增加用户服务感知提升用户的认知度,客户生命周期长效维系等多种业务)。
1.2.1采购预算:不含税150万元,税率6%,含税159万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1.2.2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入场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5208.33元/(人/月)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2年1月
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业务外包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
以订单的签订
为准);
2.1.4.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
: 20
11月13日20时00分至20
11月1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
1.1项目概况:为持续做好客户价值经营工作,聚焦老用户开展客户维系工作,现决定通过与第三方外呼公司合作的方式,继续进行本地市线上集约外呼中心运营,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现通过与第三方外呼公司合作的方式,组建本地市线上集约外呼中心 (服务内容包括:套餐迁转、提速包/流量加装、副卡拓规,2025年增加维系动作,结对协同、生日关怀、企微吸粉、新媒体运营等维系方式,会产生维系动作相关支出,但不一定提升价值,为维系用户增加用户服务感知提升用户的认知度,客户生命周期长效维系等多种业务)。
1.2.1采购预算:不含税150万元,税率6%,含税159万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1.2.2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入场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5208.33元/(人/月)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2年1月
2.1.4.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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