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为做好专线延伸服务和小微ICT服务工作,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具备相关能力的服务商。
1.2 招标内容:2024-2025年南通联通专线延伸服务和小微ICT服务。
1.3 预算金额:700万元(不含税)。
1.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5 交付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1.6 免费保修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1.7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划分 |
区域 |
预算金额(不含税)(单位: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一 |
政企BG营销板块、崇川、开发区 |
287 |
1名 |
标包二 |
启东和海门 |
144 |
1名 |
标包三 |
通州和如东 |
134 |
1名 |
标包四 |
海安和如皋 |
135 |
1名 |
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所有标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包。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加权不含增值税折扣100%,投标人“加权不含增值税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1年7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项目(同类:信息化、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
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
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投标人人员和车辆需满足以下要求:
(1)标包一:需配备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经理3人、项目后台支撑人员2人、常驻延伸服务人员5人,车辆不少于3辆;
(2)标包二:需配备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经理2人、项目后台支撑人员1人、常驻延伸服务人员4人,车辆不少于2辆;
(3)标包三:需配备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经理2人、项目后台支撑人员1人、常驻延伸服务人员4人,车辆不少于2辆;
(4)标包四:需配备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经理2人、项目后台支撑人员1人、常驻延伸服务人员4人,车辆不少于2辆;
备注:车辆需提供车辆外观照片、行驶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车辆年审,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协议。车辆应为 2019年1月后购置。所有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意外伤害险不低于100万,雇主责任险不低于50万),提供承诺书、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20
7月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
11月13日17时30分至20
11月1
09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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