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斯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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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备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斯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宝应县东阳路东侧、新城路南侧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89950平方米、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标段,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并交付,配合完成报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移交、配合不动产证书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2.1.3 合同估算价:13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83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2
,竣工日期:2027年04月3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范围为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工程,并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并交付,配合完成报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移交、配合不动产证书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或者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③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⑤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其他关于投标人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说明。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拟派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如为设计业绩(或总监业绩),4000万元以上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造价而非设计(或监理)合同金额(具体说明及要求,参照申请人须知)。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无需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
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
为准(设计类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注册后查看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为:20
11月0
至20
11月1
;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六、资格审查截至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
为:20
11月2
09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备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斯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宝应县东阳路东侧、新城路南侧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89950平方米、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标段,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并交付,配合完成报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移交、配合不动产证书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2.1.3 合同估算价:13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83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范围为2022JY15、2022JY1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工程,并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并交付,配合完成报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移交、配合不动产证书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或者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③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⑤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其他关于投标人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说明。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拟派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注册后查看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六、资格审查截至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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