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启东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市政部分)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启东吕四渔港经济区,东至如意大道;南至G328 国道;西、北至观海路。
2.1.2工程规模:天江路全长约1100米,宽度22.5米,中岛路道路全长约1100米,宽度约22.5米;惠港路全长约1080米,宽度22.5米;天江路与G328交叉口道路改造面积约9000㎡;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勘察设计费(含工程测量)约255.06万元
2.1.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整体设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历天,各阶段设计周期为方案阶段2
历天、初步设计阶段2
历天、施工图阶段2
历天。
2.1.4质量要求: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招标范围:
2.2.1启东吕四渔港经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市政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基坑等专项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天江路(老大堤北侧)、中岛路及惠港路为第一阶段实施;老大堤南侧道路及平交口改造为第二阶段实施,具体待批复手续齐全后由本勘察设计中标单位补充设计;强夯设计范围以红线向外5米为边线、管道布置在两侧红线10米范围内。以上服务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2、包括原始地貌地质勘察、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排管、绿化工程设计;与河道桥涵的衔接设计及桥面铺装结构层设计;强、弱电等附属设施及必要的市政过路预埋管线设计等。负责设计期间涉及相关管线(电力、自来水、燃气、通讯、路灯、监控、雨污水和热力等)与产权单位对接确认,做好设计衔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本项目允许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主体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由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起(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之日止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
注:类似工程指拟承担过单个合同总投资1.2亿元且勘察设计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月2
09时00分以前上传;
6.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为:20
11月2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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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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