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20办公区域电源线缆隐患改造项目,预估规模79.820984万元人民币(含税)。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内江电信全市办公区域电源电路负荷检测、分析;电源线、配电箱、空开、漏电保护器、电源插座、各型电表等与电源相关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1.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
1.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和份额,确定1名成交人。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折扣限价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资质要求(以下两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按照住建部相关文件或通知明确的同等有效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按照住建部相关文件或通知明确的同等有效资质);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1.3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维护人员至少2人,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2.1.4有效业绩: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的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电源改造类),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70万元(含税)。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供应商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8供应商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9近两年(响应截止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加本次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
11月
00时00分至20
11月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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