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平谷区金海湖机场系统集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平谷区金海湖机场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672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乙方需完成系统平台的搭建,保证数据正常测试及分析,满足甲方服务要求,确保ADS-B设备的数据能够稳定、高效地传输至指定接收端。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916,400.00元。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16,4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乙方需完成系统平台的搭建,保证数据正常测试及分析,满足甲方服务要求,确保ADS-B设备的数据能够稳定、高效地传输至指定接收端。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财务状况: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参选人的成立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参选人具有同类(视频监控或监控运维或系统集成类等)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注:(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验收证书等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须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参选人自拟且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份、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
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如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
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业绩
以采购订单
/结算发票落款
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若订单和发票同时出现,则按照订单计取)。
(5)提供发票须同时提供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参选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7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20
11月
17时00分至20
11月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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