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电科太力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北京分公司引入物流服务商和绿电仓配一体承运商。采购内容为中电科太力北京分公司物流承运商2家;中电科太力北京分公司绿电仓配一体承运商1家。
1.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3招标内容
1.3.1采购内容:
包1:物流承运商,采购中电科太力北京分公司物流承运商2家,为中电科太力销售的产品提供运输、配送等服务;
包2:绿电仓配一体承运商,采购中电科太力北京分公司绿电仓配一体承运商1家,为中电科太力的绿电相关产品提供仓储、运输配送、操作、保险等服务。本标包的发货数量约为310套。
招标人不承诺满额执行,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1.3.4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1.3.5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
包1:物流承运商,中标人数量2人。中标份额根据本次标包1的评审结果排名按预算进行份额分配,标包1的采购预算金额为分配份额上限。其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中标人分配70%的份额,第二名30%的份额。招标人不承诺满额执行,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包2:绿电仓配一体承运商,中标人数量1人。招标人不承诺满额执行,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4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不限投不限中。
包1:物流承运商,预算为122.00万元(含税)。
包2:绿电仓配一体承运商,预算为71.00万元(含税)。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服务地点及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不可偏离)
1.6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1):
2.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并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税率6%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证明文件。若投标人符合税务局相关减免增值税等政策,不能提供增值税税率6%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的截图并提供文字说明及发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3信誉要求:
2.3.1投标人须承诺: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5);
2.3.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6)。
2.4其他要求
2.4.1.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2.4.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2.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或持股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存在控股情况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4)持股情况是指不同投标人的股东/投资人在其他投标人单位持有一定股份。存在持股情况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以上具体核查标准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企查查”的查询截图为准。
2.4.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6 投标人能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4.7本项目不允许外包。
须提供其他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7。
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2):
2.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并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投标人的自有证书,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
(2)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投标人的自有证书,即投标人的供方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提供供方与投标人签订的合作合同首页及尾页,并提供供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
2.3.2投标人须具备自有仓库(或房屋)或租赁仓库(或房屋),且消防等级等级须为丙类:
(1)若仓库(或房屋)为投标人的自有资产:
①提供该仓库(或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需至少体现投标人名称、仓库(或房屋)的面积);
②提供消防备案或消防验收许可复印件(如以上资料未体现消防等级的,须提供房屋规划许可证);
(2)若仓库(或房屋)为投标人租赁的仓库(或房屋):
①提供该货仓库(或房屋)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结束日期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或现有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续租条款等,证明续租后租赁结束日期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后。(合同需至少包括但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需至少体现投标人名称、仓库(或房屋)的面积、租赁期限或续租条款等);
②提供出租方的消防备案或消防验收许可复印件(如以上资料未体现消防等级的,须提供出租方的房屋规划许可证)。
2.4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须承诺: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5);
2.4.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6)。
2.5其他要求
2.5.1.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2.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或持股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存在控股情况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4)持股情况是指不同投标人的股东/投资人在其他投标人单位持有一定股份。存在持股情况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以上具体核查标准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企查查”的查询截图为准。
2.5.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6 投标人能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5.7本项目不允许外包。
须提供其他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7。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204月1
至20
4月1
,每日
9时00分至11时30分,
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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