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项目2025年度使用的声测管、水玻璃、速凝剂、管片螺栓、钢管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招标。本次由中铁十九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清单》。
2.2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全国范围内在建和新开工项目,根据投标数量选择几家投标人作为入围投标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基本价格。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物资,均可在入围投标人范围内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或在入围投标人范围内通过竞谈、询价等方式确定成交投标人。
3.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声测管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的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出具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代理证书,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④财务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纳税信用等级需为A级的企业;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近三年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水玻璃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先进、可靠的专业生产设备,以保证水玻璃的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年生产量不低于2万吨。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的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出具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代理证书,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④财务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纳税信用等级需为A级的企业;
⑤质量保证能力:配备齐全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能够对生产的水玻璃进行全面、准确的质量检测,投标物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⑥环保与安全要求: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能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合理处理和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⑦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近三年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⑧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速凝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的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出具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代理证书,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④财务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纳税信用等级需为A级的企业;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近三年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管片螺栓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自身具有与生产配套的能力,不得提供贴牌或其他工厂产品。具备完整生产工艺流程和完整产业链,以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的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出具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代理证书,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④财务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纳税信用等级需为A级的企业;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一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符合产品规范的所有主要物理性能要求,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近三年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钢管片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自身具有与生产配套的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④财务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纳税信用等级需为A级的企业;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一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符合产品规范的所有主要物理性能要求,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近三年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为20
11月3日至20
11月
,截止
为20
11月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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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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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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