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 已由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舟发改审批〔2024〕6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以 浙舟交许〔2024〕 5000030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全线设下穿隧道905m/1座,设平面交叉2处,公交停靠站1对,及雨水泵房、废水泵房、配电房等相应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概算批复总投资61718.1879万元。
2.2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实施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房建、环保等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实体质量和外观检测;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参数及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竣(交)工检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舟交工管〔2024〕27号)执行。
2.4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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