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液体硅酸钠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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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已由上合管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合基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体硅酸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21年6月2
开工,本工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单位为上合基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本工程南起闽江路,北至辽河路,全长约4.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地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具有2 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代理商需提供其所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的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2年、2023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货物根据具体材料对应方法验收数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10月31
10时00分至20
11月
1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已由上合管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合基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青岛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地下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体硅酸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21年6月2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具有2 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代理商需提供其所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的与之相关的必备证件。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2年、2023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货物根据具体材料对应方法验收数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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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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