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玄武大道以南、徐庄路以西地块(NO.2021G65中诚地块) 招标人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玄武大道以南、徐庄路以西地块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设工期: |
12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智能化设备采购 |
数量: |
1批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项目现场 |
交货期: |
1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财务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②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 |
(4)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其他要求: |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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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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