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1-丁烯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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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化公司1-丁烯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丁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1-丁烯;
2.2招标范围:1-丁烯500吨,详见技术方案;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
12月3
,按工厂需求送货 ;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
2.6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如遇市场波动,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
2.9价款支付方式和
: 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下月付款(现汇)
2.10运输方式:专用汽车槽车运输。
2.11其它要求:
2.11.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求买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1.2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的贸易商,贸易商准入品种应涵盖招标品种,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制造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贸易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业绩要求:
无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 2021 年 9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4-10-30 19:00:00至截止
2024-11-04 23:59:59(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 吉化公司1-丁烯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丁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1-丁烯;
2.2招标范围:1-丁烯500吨,详见技术方案;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
2.6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如遇市场波动,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
2.9价款支付方式和
2.10运输方式:专用汽车槽车运输。
2.11其它要求:
2.11.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求买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1.2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的贸易商,贸易商准入品种应涵盖招标品种,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制造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贸易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业绩要求:
无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 2021 年 9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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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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