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20-2025年(第一批)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20-2025年(第一批)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48.45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三级
(七)项目分类:货物
(八)供货期: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供应商当前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供货,若标包执行期间,相关技术规范书进行更新的,应按最新的技术规范书执行标准进行供货。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与对应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成交比例 |
最高单价限价(元/Wp) |
响应保证金(万元) |
采购文件费(元) |
1 |
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20 |
48.45 |
1 |
标包1 |
29.07 |
60% |
0.19 |
0.3 |
100 |
2 |
标包2 |
19.38 |
40% |
0.19 |
0.3 |
100 |
(二)采购范围:采购组串式逆变器,鼓励采用技术领先、可靠性高、安全性高、有利于提升系统发电量的产品。预计采购总容量2.55MWp,最终需求数量以采购人确定的为准。采购的物资需要由中标人运送到采购人对应指定的地点。
(三)报价有效性: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供应商单价报价不超出最高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
(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实际装机总瓦数×每瓦中标单价,中标单位按照单次需求订单支付货款。中标单位必须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七)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50%,下限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八)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提供假劣产品、或经试验不及格产品批次大于1次或以上等违约情况,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
(二)中标人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框架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资信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须是所投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或者合同。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代理商需按要求提交生产厂家相关资料) |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10月2
17时00分00秒至20
11月0
17时30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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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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