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医院项目—开办和医疗设备(第41包体外循环机、气压弹道碎石机、输血科设备等),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批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北京市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医院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19号)),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体外循环机、气压弹道碎石机、监护床(电动)、全自动血型及配血分析仪、温度监控系统、超低温冰箱(-40℃,双门)、医用冰箱、药品保存箱、血小板恒温保存箱、微电脑采血控制器(电子采血秤)、离心机、配血用离心机、血液加温仪、水浴箱37℃、热合机、移动运输箱、显微镜、移液枪(多种量程)等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培训、试运行等相关技术服务。
招标暂估金额:90815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雄安新区启动区A-1、A-2地块
其它说明: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除体外循环机允许进口外,其余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5.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若为国内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还须提供制造厂商给一级代理商的授权文件。6.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6.1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厂商的,须具备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若投标产品为国内制造产品,同时国内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须具备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7.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盖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4-10-25 17:00:00-2024-10-30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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