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水泥材料,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境内,距离长沙公路里程321km,距离株洲市262km,距离炎陵县县城54km。本工程上水库位于下村乡清溪村。上、下水库均有县道或乡村公路到达。炎陵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布置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厂房系统、下水库等,工程的供电范围为湖南电网,主要开发任务是承担湖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水泥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 |
P.042.5 |
吨 |
10200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 |
P.042.5 |
吨 |
11500 |
|
3 |
复合硅酸盐水泥(散装) |
P.P32.5R |
吨 |
17000 |
|
4 |
复合硅酸盐水泥(袋装) |
P.P32.5R |
吨 |
8000 |
|
合计 |
/ |
吨 |
138500 |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预计20
10月至2025年1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
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注册后查看
6、质量及技术要求:
6.1、水泥品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1)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2)GB/T 2938-2008 《低热微膨胀水泥》
(3)GB/T 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4)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GB 50666-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6)GB/T 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安定性检验方法》
(7)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8)GB/T 17671-202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9)GB/T 208-201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10)GB/T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试验项目 |
标准规定值 |
|
比表面积(m2/kg) |
≤350 |
|
标准稠度用水量 P |
/ |
|
胶砂流动度(mm) |
≥180 |
|
凝结 |
≥45 |
≥45 |
≤600 |
≤600 |
|
安定性(沸煮法) |
合格 |
|
烧失量(%) |
≤5.0 |
|
SO3含量(%) |
≤3.5 |
|
氧化镁(%) |
≤5.0 |
|
氯离子含量(%) |
≤0.06 |
|
碱含量(%) |
≤0.60 |
|
游离氧化钙(%) |
≤1.0 |
|
C3A含量(%) |
<8.0 |
|
抗折强度 Rf(MPa) |
3d |
≥3.5 |
28d |
≥6.5 |
|
抗压强度 Rc(MPa) |
3d |
≥17.0 |
28d |
≥46.0 |
6.2、水泥应属新型干法旋窑生产,不允许采用熟料加工厂的产品,必须采用P.O 42.5及以上标号,其中水泥碱含量不超过0.6%,优先采用大型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的相关要求。散装水泥运至工地的入罐温度不宜高于65℃。
6.3、用于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帷幕灌浆的水泥强度等级和细度《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 5148-2021)第3.2.2条的规定;帷幕灌浆和接触灌浆所用的水泥细度要求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大于5%,散装水泥的出厂期不得超过6个月。
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标的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水泥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参与询比的产品需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由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询比相同型号水泥检验报告至少1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业绩: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至少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5、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询比采购。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询比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超过3家,超过3家的该品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作废标处理。
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1月0
10时00分(北京
)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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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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