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物流广州货站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南航物流股份公司广州货站提供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港货邮的交接、装卸车、贴标签、打包、过机、搬运、容器准备、集包、组装、称重、出仓(含中转)、仓储管理、合货理货(含中转)等操作;同时负责库区内日常事务工作。保障广州货站承接的延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国际出港邮件装卸车、扫描、过机;负责经济邮件预安检、卸车、扫描过机等交运工作;负责为协议客户提供装卸车、货物分拣、打包、过机等“一条龙”式货物交运业务;负责出港机口前延伸业务;负责广州始发出港货物的货机高板或飘板组装等打板业务等。负责出港外包业务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及日常检查维护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项目总预算上限人民币4304万元(2年,含税)。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吨) |
业务类型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吨,人民币) |
1 |
南航物流广州货站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出港业务 |
160.35 |
出港机口前延伸业务(装卸车、分拣等服务) |
50.00 |
|||
备注: 1、以上价格已包含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税金、加班费、服装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所需的一切必要费用。 2、货邮结算量按照经双方确认的货物重量(以招标人唐翼系统报表及财务结算数据为准)按自然月结算。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5.2阶梯奖励(单位:吨)
月份/每年 |
保底货邮量(M) |
正常结算货邮量(N) |
激励货邮量(T1) |
激励货邮量(T2) |
激励货邮量(T3) |
12月份 |
9900(含) |
9900-11700(含) |
11700-12500(含) |
12500-13400(含) |
13400以上 |
1月份 |
10300(含) |
10300-12100(含) |
12100 -13000(含) |
13000-13900(含) |
13900以上 |
2月份 |
8200 (含) |
8200-9600(含) |
9600 -10300(含) |
10300-11000(含) |
11000以上 |
3月份 |
9900 (含) |
9900-11700(含) |
11700-12500(含) |
12500-13400(含) |
13400以上 |
4月份 |
9600 (含) |
9600-11200(含) |
11200-12100(含) |
12100-12900(含) |
12900以上 |
5月份 |
9000 (含) |
9000-10600(含) |
10600-11400(含) |
11400-12200(含) |
12200以上 |
6月份 |
8700 (含) |
8700-10300(含) |
10300-11000(含) |
11000-11800(含) |
11800以上 |
7月份 |
8300 (含) |
8300-9700(含) |
9700-10400(含) |
10400-11200(含) |
11200以上 |
8月份 |
9000 (含) |
9000-10600(含) |
10600-11400(含) |
11400-12200(含) |
12200以上 |
9月份 |
9800 (含) |
9800-11600(含) |
11600-12400(含) |
12400-13300(含) |
13300以上 |
10月份 |
9500 (含) |
9500-11100(含) |
11100-11900(含) |
11900-12800(含) |
12800以上 |
11月份 |
9800 (含) |
9800-11600(含) |
11600-12400(含) |
12400-13300(含) |
13300以上 |
备注:
1. 当月实际货邮量≤M时,当月度服务费=(M-实际货邮量)*结算单价*0.7+(实际完成量*结算单价);
2. 当月实际货邮量属于N时,当月度服务费=实际货邮量*结算单价;
3. 当月实际货邮量属于T1时,当月度服务费=N的上限值*结算单价+(实际货邮量-N的上限值)*(结算单价+3);
4. 当月实际货邮量属于T2时,当月度服务费=N的上限值*结算单价+(T1的上限值-N的上限值)*(结算单价+3)+(实际货邮量-T1的上限值)*(结算单价+6);
5. 当月实际货邮量属于T3时,当月度服务费=N的上限值*结算单价+(T1的上限值-N的上限值)*(结算单价+3)+(T2的上限值-T1的上限值)*(结算单价+6)+(实际货邮量-T2的上限值)*(结算单价+12)。
1.5.3 为确保广州货站业务的可控性,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投标南航物流广州货站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7)和南航物流广州货站进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8),但是不可以兼中。评审顺序为,先评审南航物流广州货站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7),再评审南航物流广州货站进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8),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南航物流广州货站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7)排名第一名中标推荐候选人在南航物流广州货站进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8)评审也排名第一时,则南航物流广州货站进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4848)推荐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推荐候选人。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 |
1 |
南航物流公司广州货站出港搬运及部分业务外包服务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范围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招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2.2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响应。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响应。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响应。
2.8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结果公开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服务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20【21】年【10】月【20】日至响应截止日,投标人承揽过航空物流或物流场站相关操作类业务(至少承揽过以下一项:【业务员、搬运、组装、机坪装卸】。
(注意:须提供(1)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2)合同对应①任一结算发票、②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3)合同的以合同签订
为准。)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响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响应参与资格;招标方保留审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响应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招标方式下任何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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