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综合客运一体化发展对策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DZC-2024-177项目名称###市综合客运一体化发展对策研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为有效提升《交通强国评价指标》省域参考指标水平,加快推进《交通强国江苏省评价指标(试行)》落地见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加快推进交通强国省域评价指标实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现拟开###市综合客运一体化发展对策研究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形成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通过“信用中国”“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河湖水体及水利设施管养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 场馆天棚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11
- 大峪口公司王集磷矿采空区治理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 民主园区南北库房防腐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5-06-1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2025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
- 漯河市烟草公司城区烟叶分公司2025-2027年度仓库力资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 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铁岭铁源酒店整体对外出租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6-11
- 湖北照丰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沿江大道停车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11
- 瓮安中试项目采购试验用品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
- 浙江国检生产车间(北侧)四季控温项目(国有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