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污染治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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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备案﹝2023﹞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津龙湾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484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9687万元,银行贷款:438748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795000平方米。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795000平方米,对晨光楼社区、晨阳里社区、时尚花园社区三个社区及周边进行更新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58.5万平方米,更新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老旧房屋改造及修缮、小区内道路绿地及公共活动场地提升改造及安防改造等。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商业及非经营性公建、学校、公园绿地及停车场、室外景观道路等,总投资额54843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靖江路与成林道交口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污染治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现需对地块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制定修复方案并进行修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方案制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深化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的实施、地上附着建筑物拆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及监测、地下水修复效果自验收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协助第三方工程验收、协助监理及第三方修复效果验收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总投资额58071.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
11月2
至2027年09月2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移出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人员资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副项目经理2名,其中一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6)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单独配置;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程实践经验、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副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在全国建设项目中无在施工程的承诺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41号规定;8)以上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其他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北京
)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20
10月2
至20
10月2
。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20
10月2
16时00分。
本项目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备案﹝2023﹞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津龙湾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484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9687万元,银行贷款:438748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795000平方米。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795000平方米,对晨光楼社区、晨阳里社区、时尚花园社区三个社区及周边进行更新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58.5万平方米,更新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老旧房屋改造及修缮、小区内道路绿地及公共活动场地提升改造及安防改造等。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商业及非经营性公建、学校、公园绿地及停车场、室外景观道路等,总投资额54843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靖江路与成林道交口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污染治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现需对地块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制定修复方案并进行修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方案制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深化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的实施、地上附着建筑物拆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及监测、地下水修复效果自验收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协助第三方工程验收、协助监理及第三方修复效果验收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总投资额58071.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移出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人员资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副项目经理2名,其中一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6)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单独配置;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程实践经验、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副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在全国建设项目中无在施工程的承诺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41号规定;8)以上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其他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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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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