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循环水药剂及服务),招标人为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招标项目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循环水药剂及服务。
项目计划投资:
一标段700万元(包括公用工程二部4个水场药剂及服务)
二标段500万元(包括公用工程一部5个水场,化肥部2个水场,热电部1个水场药剂及服务)
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循环水场正常和异常所有情况下水处理药剂和服务费用,合同期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价款支付方式和: 每月根据药剂实际使用量予以验收,验收合格且财务入账后2个月内支付,付款含最高不超30%商业承兑汇票,实际履行时按我司财务要求执行。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1年。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循环水场1年的药剂及服务。
标段一:公用工程二部4个水场, 水处理剂种类: 阻垢剂(无磷或低磷配方)、铜缓蚀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两种)、杀菌粘泥剥离剂或有机分散剂等。
标段二: 公用工程一部5个水场,化肥部2个水场,热电部1个水场,水处理剂种类:阻垢剂(无磷或低磷配方)、铜缓蚀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两种)、杀菌粘泥剥离剂或有机分散剂等。
说明:本次招标所有循环水场选用次氯酸钠水溶液作为氧化性杀菌剂,次氯酸钠水溶液由招标方单独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需由中标方提供两种非氧化性杀菌剂,循环水场整体杀菌方案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配合杀菌方案的实施。
本次招标所有循环水场所用的锌盐类缓蚀剂由招标方生产,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循环水场整体运行方案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配合方案的实施。
2.3 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 服务标准:投标人需提供无磷或低磷水处理药剂、加卸药剂服务、现场巡检服务、化验设施、水质分析、加药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服务。招标人针对循环水质特点自行研发生产的缓蚀剂DQ-208,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缓蚀剂性能,结合循环水系统水质特征提供相适应的药剂,包括阻垢剂(无磷或低磷配方)、铜缓蚀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两种)、杀菌粘泥剥离剂或有机分散剂及应急处理药剂等(次氯酸钠、硫酸、缓蚀剂除外)。投标人负责水质日常控制和泄漏等异常情况下杀菌剥离、补膜等处理。负责编制水质月报、年报。投标人需要保证次氯酸钠使用量不应超过上年同期月平均量,超出部分在结算时进行核减。
2.3.2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二标段不可兼中,投标人需在投标人投标函中说明如一、二标段均排名第一时,选择其中某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其余标段排名顺序依次顺延。
2.4.2、投标人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2.4.3、附投标药剂报价汇总表及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成员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项目所使用的药剂(阻垢剂(无磷或低磷配方)、铜缓蚀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两种)、杀菌粘泥剥离剂或有机分散剂)须为同一生产厂家药剂,且须获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循环水用或水处理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水处理用非氧化性杀菌剂至少2种,不接受缓蚀与阻垢功能药剂复配的一桶方案。
3.5提供投标药剂[阻垢剂(无磷或低磷配方)、铜缓蚀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两种)、杀菌粘泥剥离剂或有机分散剂]主要成份、企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3.6 投标药剂(阻垢剂(无磷或低磷配方)、铜缓蚀剂、非氧化性杀菌剂(两种)、杀菌粘泥剥离剂或有机分散剂)应采用无磷或低磷配方, 需提供距开标1年以内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包括企业标准上所列的理化指标和性能指标。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标现场查询验证。
3.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现场查询验证。
3.9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10 自2019年1月至开标日止,被中国石油所属单位因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能力提前终止循环水药剂供应或技术服务合同的供应商及同属一个公司的其他子(分)公司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石油相关通知或公告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作为认定依据。提供相关承诺。
3.11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为现场服务配备满足水质检测要求的便携设备至少2台,提供相应承诺。设备要求见技术协议“3.2 加药控制条件”。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炼化企业单个水场供水能力不小于30000立方米/小时技术服务业绩,且连续服务
不少于4年,处理效果满足要求。服务业绩可以是多个连续组成的合同,但甲乙双方未发生变化,服务期未发生中断。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合同、对应合同发票至少一张,使用单位出具的对应合同的合格的业绩评价报告。业绩评价报告应包含装置名称、处理量、装置进出水指标及服务效果评价、现场服务
、技术或生产部门公章。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3.13 按附件“***标段投标药剂报价汇总表”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方案中所用所有药剂都需报单价、数量和总价,同一投标方在不同标段的同一药剂单价须一致。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0-18 16:00:00至2024-10-23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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