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童村休闲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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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51 项目名称:霍童村休闲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霍童村休闲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1项 ********元 ********元 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名[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
为准(需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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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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