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南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南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南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项目地点:沂南县境内。
2、建设规模及内容:临沂市沂南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南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该项目位于沂南县境内,铁路等级为一级铁路,设计速度目标值约350公里/小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影响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南段)正线、联络线和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新建高铁引起的路内外电力路线及相关设施迁改;路内外通信、网络、通信基站等及相关设施迁改以及有关设施等迁改;燃油、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以及有关设施的物理和电磁防护改造;给水管道、排水(污)管道及相关设施迁改防护等。上述迁改所引起的铁路红线范围内、外的相关改造工程和征地拆迁。以及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临时用地等相关手续和费用;
(2)保证潍宿高铁建设工程而发生的临时过渡迁改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
(3)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
(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等。
(5)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计划工期:36历天,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临沂市沂南县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南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工程承包范围包含所有因修建铁路引起的路内外电力线路及相关管线的设施迁改,因“三电”及管线线路迁改引起的红线范围内、外的相关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办理“三电”及管线线路迁改相关手续等为满足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南段)正常施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线路迁改所涉的全部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岩土勘察、“三电”及管线迁改的方案设计、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变更、工程现场验收、建设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采购阶段: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及工程清单内的全部采购、建安、调试、运行验收及原有需要拆除的项目等工作,确保迁改后线缆等不影响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沂南段)的施工,并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并不低于迁改前的质量标准。以及为保证潍宿高铁建设工期而发生的临时过渡迁改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塔基(含塔材、导线)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等;“三电”及管线线路调试、暂停输送计划的申请、验收等;负责相关单位协调、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影响潍宿高铁施工的“三电”及管线线路迁改工作。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图纸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迁改工程不仅应满足建设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应满足项目建成启用后运营安全要求。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
2.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
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企业自行决定。
3.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10月2
到20
10月2
18:00 时,过时不予受理(北京
,节假日不休)。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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