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安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库区生活垃圾改飞灰填埋提升改造工程前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92万元
采购需求:
进场登记编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4-119 |
吉安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库区生活垃圾改飞灰填埋提升改造工程前期服务项目 |
739200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技术审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或联合体)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或联合体)满足以下3项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5.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10月1
至20
10月2
(北京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截止及开标:20
10月2
09点3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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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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