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合作供应商,为南航股份站坪服务分公司(新疆营业部)提供行李分拣和站坪装卸的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5.1机坪装卸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包括新增代理)的各类任务性质的进出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货物、邮件、集装箱、板(含特殊货、邮、行)的装机、卸机操作,以及在飞机与航站楼、货站、分拣区、不同航站楼之间的装卸及地面运输工作。进出港集装器的信息统计及传递工作。
1.5.2机坪监装、监卸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及新增代理航司各类任务性质的进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货物、邮件的卸机监督,卸机后的清舱操作;出港航班和包机装机前清舱操作和行李、货物、邮件的装机监督;现场运行的监控、协调、生产信息处理,机坪待运区货物、邮件、行李以及机坪设备停放区的管理工作。
1.5.3地面保障车辆驾驶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及新增代理航司各类任务性质的进出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货物、邮件的地面车辆运输和装载保障,包括平台车操作、拖头车操作、传送带车操作、机坪值班通勤车辆操作。行李分拣区到机下之间的行李运输监管;货站与机下之间的货物、邮件运输监管,与货运物流公司进出港货邮的交接工作,与地面服务保障部进出港行李的交接工作;货、邮、行及相关文件的交接。
1.5.3行李分拣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及新增代理航司各类任务性质的出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的分拣、组装及扫描操作,进港行李卸载、上传及扫码操作;各类中转行李的保障工作;进出港不正常行李信息的记录、统计工作。为南航及代理航司提供国内、国际中转行李、机坪急转行李、过站行李及开包行李、行李托盘的收集、整理、搬运、电梯传运、摆放;大件行李摆放、搬运等相关服务。
1.5.4 项目管理
对上述业务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业务管理、培训管理,督导各岗位按照采购人作业标准及品质要求开展作业;组织运行值班,指挥生产保障,决策处置特殊情况;对接采购人、机场、局方等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落实管理要求。
1.5.5人员安置: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固定人员数量不少于260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工作人员,以保证业务峰值期间工作顺利完成。
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在尊重原保障人员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按不低于现有工资标准或行业工资水平与原机坪装卸服务人员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一年除个人原因、违纪违法或个人因重大过失给招标人、中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可以辞退该员工,其他情况不得辞退。
(2)中标人需及时与原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自主管理,中标人可就装卸业务另行自由雇佣员工,此协议生效后,原有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5.6 采购数量及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岗位月标准工时 |
合同首年采购数量(单位:岗位,共12个月数量) |
合同首年单价限价(单位:元/岗位/月,人民币) |
合同第二年采购数量(单位:岗位,共12个月数量) |
合同第二年单价限价(单位:元/岗位/月,人民币) |
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1 |
机坪装卸 |
600 |
498 |
27354 |
522 |
25433 |
26898318 |
2 |
机坪监装监卸 |
600 |
216 |
27132 |
228 |
25555 |
11687052 |
3 |
行李分拣 |
600 |
264 |
24920 |
276 |
24256 |
13273536 |
4 |
地面车辆保障 |
660 |
270 |
31442 |
282 |
30489 |
17087238 |
5 |
项目管理 |
- |
60 |
13876.25 |
60 |
13876.25 |
1665150 |
总计 |
70611294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 |
1 |
装卸和行李分拣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
新疆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
2年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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