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2024年电商商品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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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20
电商商品供应商入围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满足电商业务发展需求,提升经营效益,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符合要求的电商商品供应商。
本次招标为以品类定商招标,只确定中标人,不确定具体商品、价格及供货数量。采取资格入围方式,满足资格要求并且评标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入围年度供应商,中标入围后,发布入围公告,入围供应商纳入我公司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当有商品实际采购需求时,在集中选商资格入围基础上,按公司规定进行下一步商品采购,签订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1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申报多个品类,参照《电商品类明细表》中的品类划分,在可经营物资大类中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备品备件、安全防护类中,具体类别以电商品类明细表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报品类填写到中类层级,物资分类-大类-中类。
附表:《电商品类明细表》
2.3合作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2.4质量保证期限:按商品自有保质期执行。
2.5配送要求:商品须支持全国配送。接到发货通知后,一件代发订单须在48小时内发出并反馈物流配送单号;批量订单配送需在30天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6货款结算方式:以销定结,根据实际销售数据结算商品采购款。
2.7退换货要求:一件代发模式须承诺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使超过7天,也可以退换货。批量订单商品须承诺无条件100%退换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要求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同时提供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经营范围包含供应商品的相关资质;申请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告。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或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的公司,需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的注册证明、初期资本金的银行存款证明或投资协议,以证明其合规性和潜在履约能力。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3.4承诺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能及时组织发货,商品支持全国配送。接到发货通知后,一件代发订单须在48小时内发出并反馈物流配送单号;批量订单配送需在30天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承诺每批次商品到货率不得低于95%。
(3)一件代发模式须承诺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使超过7天,也可以退换货。批量订单商品须承诺无条件100%退换货。
(4)承诺接受以销定结结算方式,即根据实际销售数据结算商品采购款。
(5)承诺接受招标人最小采购量为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10月1
至 20
10月1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 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满足电商业务发展需求,提升经营效益,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符合要求的电商商品供应商。
本次招标为以品类定商招标,只确定中标人,不确定具体商品、价格及供货数量。采取资格入围方式,满足资格要求并且评标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入围年度供应商,中标入围后,发布入围公告,入围供应商纳入我公司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当有商品实际采购需求时,在集中选商资格入围基础上,按公司规定进行下一步商品采购,签订框架合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1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申报多个品类,参照《电商品类明细表》中的品类划分,在可经营物资大类中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备品备件、安全防护类中,具体类别以电商品类明细表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报品类填写到中类层级,物资分类-大类-中类。
附表:《电商品类明细表》
2.3合作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2.4质量保证期限:按商品自有保质期执行。
2.5配送要求:商品须支持全国配送。接到发货通知后,一件代发订单须在48小时内发出并反馈物流配送单号;批量订单配送需在30天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6货款结算方式:以销定结,根据实际销售数据结算商品采购款。
2.7退换货要求:一件代发模式须承诺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使超过7天,也可以退换货。批量订单商品须承诺无条件100%退换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要求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同时提供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经营范围包含供应商品的相关资质;申请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告。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或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的公司,需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的注册证明、初期资本金的银行存款证明或投资协议,以证明其合规性和潜在履约能力。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
3.4承诺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能及时组织发货,商品支持全国配送。接到发货通知后,一件代发订单须在48小时内发出并反馈物流配送单号;批量订单配送需在30天内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承诺每批次商品到货率不得低于95%。
(3)一件代发模式须承诺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使超过7天,也可以退换货。批量订单商品须承诺无条件100%退换货。
(4)承诺接受以销定结结算方式,即根据实际销售数据结算商品采购款。
(5)承诺接受招标人最小采购量为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 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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