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仙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仙桃市农田开发整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其中新建3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仙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EPC)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设计变更报告编制、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仙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EPC)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2)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①勘测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①施工方完成过一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或一项总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土方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②设计方完成过一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发放
或合同协议书签订
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不得变动;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
10月1
00时00分-20
10月2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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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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