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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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4-072号/********Jp********项目名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主要完###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建设面积********万亩)及上图入库工作(项目区涉及金塔镇、东坝镇、大庄子镇、西坝镇、中东镇、古城乡、鼎新镇、航天镇等8个乡镇16个行政村),上图入库工作按照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办法及全国农田建设项目监测平台要求完成,工程量复核按照上级批复、变更及实际完成内容进行,并提交工程量复核报告及其相关的其他资料等。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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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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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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