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南港工业区供水应急管线二期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3〕161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693.54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2693.5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6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供水应急管线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26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供水管线,并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总投资额2693.54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起点为乙烯项目部,沿新石化大道,终点止于港西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港工业区供水应急管线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约1.2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根DN1000mm供水应急管线,起点位于新石化大道(乙烯项目部附近)并与一期拟建DN1000mm供水管线相接,沿新石化大道东侧绿化带敷设,终点位于泰福道与新石化大道交口,长约1.26km,并配套建设闸阀井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797.78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 12月1 至 2025年04月2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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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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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 前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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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北京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20 10月1 至 20 10月1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20 10月1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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