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度东台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新曹农场曙光分场中心路改造工程、曙光三浅沟桥工程)已由 东行审投〔2024〕91 号批准建设, 项目发包人为江苏省新曹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集团增资、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57%、27%、16%,招标人为江苏省新曹农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
度东台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新曹农场曙光分场中心路改造工程、曙光三浅沟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曙光分场中心路改造工程,现状为3.5米宽水泥路,且开裂损坏,拟拓宽为7米宽沥青路3.313km;曙光三浅沟桥工程,桥梁新建,L=20米、B=7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810002000040001001 |
20 |
曙光分场中心路改造工程,现状为3.5米宽水泥路,且开裂损坏,拟拓宽为7米宽沥青路3.313km;曙光三浅沟桥工程,桥梁新建,L=20米、B=7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3 业绩要求: /
3.1.4 信誉要求
3.1.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 ;
3.2.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3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5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6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8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部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简称“投标截止
”)为20
10 月21 日 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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