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高邮市民政局新办公楼适度改造、装修及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价:370.14万元
5.招标控制价:351.63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高邮市府前街127号原劳动局办公楼,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和幕墙加固、一楼停车场改造、加装电梯、社保档案搬迁、二三四楼水电及消防改造、内部装修、防水工程施工等。
7.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注册以来的公司营业纳税情况表)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报名,项目类型为建筑业。未按规定填写或未提交《企业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协议书内需明确主办方和协办方名称、所需承担的责任、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
,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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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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