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区域内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就近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公司承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所需 柴油、水玻璃、稳定剂、膨润土、生石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 区域内在建及拟建工程项目所需的 柴油、水玻璃、 稳定剂、膨润土、生石灰 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本框架协议有效期 20 10 月 30 日至 202 5 年 10 月 30 日。
2. 2 招标内容 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5《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 招标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投标人资格 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 1柴油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
( 3)生产能力: 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 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 厂家 产品。
( 4)财务能力: 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 、 2023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 由通过 CMA认证 或 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 国家 标准 、 行业标准出具的近 两年 ( 2022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质量 检测报告 2 份 ( 每年不少于 1份 )。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3 年 ( 2021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 , 实际 供货 数量低 于 投标物资 1/2数量 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 (成交)通知书 、 合同复印件 、发票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 7)履约信用: 投标人近 3 年( 2021 年 9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 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 : 无 。
③ 运距要求: 不接受发货地距离使用项目所在工地距离在 100KM以上(含)投标人的投标(以百度地图重车到货最短距离为准)。
④ 其它 : 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标准,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给招标人造成的退货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2水玻璃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 材料 产能配套的 生产 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 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 、 2023 年的财务报表,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 由通过 CMA认证 或 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 国家 标准 、 行业标准出具的近 两年 ( 2022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质量 检测报告 2 份 ( 每年不少于 1份 )。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3 年 ( 2021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 , 实际 供货 数量低 于 投标物资 1/2数量 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 (成交)通知书 、 合同复印件 、发票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 3 年( 2021 年 9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 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 : 无 。
③ 运距要求:不接受发货地距离使用项目所在工地距离在 200KM以上(含)投标人的投标(以百度地图重车到货最短距离为准)。
④ 其它 : 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标准,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给招标人造成的退货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3稳定剂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 材料 产能配套的 生产 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 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 、 2023 年的财务报表,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 由通过 CMA认证 或 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 国家 标准 、 行业标准出具的近 两年 ( 2022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质量 检测报告 2 份 ( 每年不少于 1份 )。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3 年 ( 2021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 , 实际 供货 数量低 于 投标物资 1/2数量 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 (成交)通知书 、 合同复印件 、发票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 3 年( 2021 年 9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 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 : 无 。
③ 运距要求:无。
④ 其它 : 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标准,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给招标人造成的退货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4膨润土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 材料 产能配套的 生产 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 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 、 2023 年的财务报表,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 由通过 CMA认证 或 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 国家 标准 、 行业标准出具的近 两年 ( 2022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质量 检测报告 2 份 ( 每年不少于 1份 )。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3 年 ( 2021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 , 实际 供货 数量低 于 投标物资 1/2数量 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 (成交)通知书 、 合同复印件 、发票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 3 年( 2021 年 9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https://cg.95306.cn/)购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 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 : 兼投不兼中 。
③ 运距要求:不接受发货地距离使用项目所在工地距离在 300KM以上(含)投标人的投标(以百度地图重车到货最短距离为准)。
④ 其它 : 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标准,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给招标人造成的退货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5生石灰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 材料 产能配套的 生产 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 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 、 2023 年的财务报表,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 由通过 CMA认证 或 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 国家 标准 、 行业标准出具的近 两年 ( 2022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质量 检测报告 2 份 ( 每年不少于 1份 )。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 3 年 ( 2021 年 9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 , 实际 供货 数量低 于 投标物资 1/2数量 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 (成交)通知书 、 合同复印件 、发票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3 年 9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 3 年( 2021 年 9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https://cg.95306.cn/)购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 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 : 兼投不兼中 。
③ 运距要求:不接受发货地距离使用项目所在工地距离在 300KM以上(含)投标人的投标(以百度地图重车到货最短距离为准)。
④ 其它 : 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标准,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给招标人造成的退货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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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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