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477
6. 最高限价(如有):477.0万元
7.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除部分试剂耗材因保质期短等特殊原因,分批按需供货。其余货物应在1个月内完成交货;质保期: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9.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三包化学试剂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及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属于合作营运的,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除第三包外,其他项目包均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
09月2
至20
09月3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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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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