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便道硬化及维修项目(二次)已由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清河县街道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山路便道铺装水泥花砖(武松街-三羊街)7000㎡,铺设路缘石550m.便道维修:长江街(渤海路-太行路)、太行路(育才街-北外环)、武松街(太行路-嵩山路)便道花岗岩4000㎡,湘江街(泰山路-太行路)、泰山路(武松街-北外环)、太行路(湘江街-育才街)便道水泥花砖10000㎡,嵩山路污水管网提升(育才街-武松街)。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1加本项目投标;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0 00:00:00至2024-09-26 23:59: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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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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