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48号、164号、165号、166号、167号、168号、169号、170号、171号、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高邮市财政加乡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
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计划改造农村公路道路约50公里,改造桥梁35座,项目建安费约1.7亿元。本项目此次招标共设置2个标段,即2024GYNCGL-JC1标段、2024GYNCGL-JC2标段,其中2024GYNCGL-JC1标段检测范围为:汤庄镇、甘垛镇、三垛镇、送桥镇、卸甲镇,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2024GYNCGL-JC2标段检测的范围分别为:(周山镇、界首镇、临泽镇、龙虬镇、开发区,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
2.220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为:
对上述项目主体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的原材料(含取样)、混合料、强度、钢筋保护层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检测,以及交竣工验收检测。
2.3本项目技术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标段内所有工程交竣工验收结束止,预计29个月。
2.4其它说明: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每天都能随时出发进行检测、检查,并保证随行管理人员用车,车旅费及食宿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考虑。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本合同检测费用投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以交工或竣工
为准),独立承接过四级及以上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的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的试验检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资质条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业绩条件:2020年1月以来(以交工或竣工
为准),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的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6月至20
8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项目负责人为新入职本单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业绩条件:2020年1月以来(以交工或竣工
为准),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的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6月至20
8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技术负责人为新入职本单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信息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从业单位(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以省厅公布为准,下同);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也禁止转包;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以及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对高邮农村公路进行质量检测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且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接受高邮市20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及桥梁项目范围内其他标段承包人委托的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7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8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按2024GYNCGL-JC1标段→2024GYNCGL-JC2标段的顺序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后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复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接替。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10月1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原平市2023-2025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2025年度46条)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6
- 新村文旅小镇规划设计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6-06
-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招标国情监测货物类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6-06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丰县新村建设一期总承包项目保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5-06-06
- 海油发展渤龙湖科研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试桩招标公告 2025-06-06
- 海安开发区北凌河流域集镇区排水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6
- 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威宁分公司2025-2026年毕节区域市场外拓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 2025年濮阳市烟草公司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 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东西院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