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龙潭水厂扩建工程(一期二步)保险服务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保险服务服务,详见服务要求及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元):337312.54
2.3服务期限:1270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为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7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保险服务业绩。(提供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3年9月(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20
9月1
至20
9月1
,
9:00至11: 00,
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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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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