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至2027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十四、十六、十八标段)(二次),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至2027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十四、十六、十八标段)(二次)。
2.招标编号:FYD。
3.项目范围:河南省全省各级分行的律师代理,包含但不限于拟定诉讼方案、草拟相关诉讼文书;代为起诉立案、办理诉讼保全、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申请执行等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等。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5.服务地点:具体所投标段所在地区。
6.服务期限:三年。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第十四标段:驻马店分行,入围单位数量为3家;
第十六标段:鹤壁分行,入围单位数量为2家;
第十八标段:济源分行,入围单位数量为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条款: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地律师事务所(总所)在当地注册设立的分所,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以使用总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但应提供总所在当地设立分所的相关申请、批复等证明文件及总所同意其使用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授权。
(3)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专用条款:
(1)投标人须通过主管部门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及拟入库律师年度考核记录复印件,最新记录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住所在所投标段(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全部页的复印件);在所投标段地区具有一定规模,郑州市、洛阳市标段不少于15名执业律师,其他地市标段不少于10名执业律师(提供所内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执业机构与投标人一致)。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负责人要求执业10年以上(需提供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全部页的复印件,执业证号第6至9位为2014或之前年度)。
(4)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格式自拟):
①代理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事务以团队的形式进行工作。
②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代理对方当事人尚未解除代理合同或有其他利益冲突的。
2)在代理工商银行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事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商银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3)发表过损害工商银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
4)近三年因违法、违纪存在被惩戒或不良记录的。
5)在外聘律师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近三年,曾在代理工商银行诉讼案件过程中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造成工商银行损失,或曾与工商银行产生争议等,并以工商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
7)违规接收工商银行案件执行回款、诉讼费用退款、客户还款等款项的。
8)违规收取不应案涉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费用的。
9)其他不适合入选工商银行律师资源库情况的。
(5)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20
09月1
08时30分至09月2
17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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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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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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