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手持旋转激光扫描仪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4.5905万元
最高限价:94.590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1.1 |
31.1 |
教学仪器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第2包 |
是 |
28.992 |
28.992 |
教学仪器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第3包 |
是 |
34.4985 |
34.4985 |
教学仪器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 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津财采〔2016〕27 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 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津财采〔2016〕27 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第3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 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津财采〔2016〕27 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20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9月0
到 20
09月1
,每天
09:00至12:00,
13: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09月3
08点3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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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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