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能源-20浪潮工业互联网智慧能源、秀山工业园区能耗监控等设备安装采购项目(QJ)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自筹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总预算含税为1848174.9元,不含税为1695573.3元,税率9%(最终税率以供应商实际上报为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不含税单价、采购数量等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采购不含税单价(元) |
采购数量 |
采购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最终税率以供应商实际上报为准) |
1 |
秀山县工业园区能耗智慧监控及综合备电设备安装 |
1405.95 |
552 |
776084.4 |
9% |
2 |
浪潮工业互联网智慧能源及综合备电设备安装 |
1939.85 |
474 |
919488.9 |
9%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合同。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注:“■”代表适用/选择该选项 “□”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选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比选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工期:自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下达单个站点需求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2.3建设地点:重庆市,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标准、验收规范,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类似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若合同无签订
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范围:照明配套设备或电源配套设备安装调测等)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该合同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抬头须与对应合同的甲方保持一致,且该发票的开具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
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1.3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两项资质: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进行确认。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清晰有效的扫描件。
3.1.4三类安管团队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203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以上拟派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认可。
3.1.5项目负责人:参选人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与“三类安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03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如果提供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执行。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拟派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认可。
3.1.6安装服务人员:为本项目配备以下安装服务人员。
(1)配备不少于2名电工人员,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且截至应答截止之日时仍在有效期内
(2)配备不少于2名登高人员,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且截至应答截止之日时仍在有效期内。
注: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拟配备人员清单;
(2)提供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且截至应答截止之日时仍在有效期内;
(3)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203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若非参选单位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参选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委托协议等),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4)人员基本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该人员无效,以上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无效。
3.1.7其他承诺:参选人须承诺“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购买保险承诺书》,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1.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审查相关承诺。
3.1.10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须提供《参选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3.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重庆适用)或重庆铁塔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者有过严重违约行为的。
3.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参选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20
9月
至20
9月
】(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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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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