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采购内容:20中国联通安徽马鞍山开发区机房智算数据中心新建一期工程配套总集成,包括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测、试运行、保修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本项目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规划、各系统工程等设计)等服务内容;
(2)通信工程:包含2套2000KW柴油发电机系统(含降噪系统、每台油机配置一个1立方米的日用燃油箱,交付时均蓄满等),2套2500KVA一体化电源配电系统,8套蓄电池,18台高压柜以及电力电缆,以上设备及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
(3)建筑装修工程:机房、配电室及电力室装修(含隔墙、架空地板、接水槽等)。
1.1.2 预估规模:预算金额为2296.1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计费40.43万元,通信工程安装工程费(含设备)1958.68万元,建筑装修工程297万元。
1.1.3 建设地点:安徽省。
1.1.4 免费保修期:自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24个月(最终以实际承诺的为准),蓄电池除外(蓄电池质量保修期:自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60个月)。
1.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中国联通相关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
1.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计划工期:
(1)第一节点(设计节点):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清单编制;
(2)第二节点(施工节点):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通过初验。
1.3 承包方式:总集成模式,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404300元(不含税),通信施工费用(含安全生产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086800.00元(不含税),装修施工费用(含安全生产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700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高于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3 投标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通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2)针对本项目建筑装修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自主完成不实施分包的,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注: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2.5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设计团队成员: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设计负责人及至少2名设计人员。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此要求。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书(B证),且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通信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承诺施工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其他人员(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取得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名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复用人员不予认可。
②须提供以上全部人员清单(注明相应岗位)、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注册一级建造师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非第三方代缴),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姓名、社保缴纳月份清晰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2.6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一份数据中心类配套设备设计合同(至少包含电源系统类),且单份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总承包/总集成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一份数据中心类配套设备总承包/总集成业绩合同(至少包含电源系统类),且单份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合同中涉及设备部分的金额也予认可)。
①设计业绩提供总承包/总集成类型也予认可,但须体现设计部分由投标人实施;提供总承包/总集成类型的业绩须体现施工部分由投标人实施;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上述设计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通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上述总承包/总集成业绩的要求;
③总承包/总集成的业绩类型至少包含设计和施工两个专业内容;
④数据中心类包含数据中心、IDC、通信枢纽、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互联网基地等。
⑤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⑥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⑦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不予认定。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通信工程施工的一方。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协议书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承担项目总承包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整体交付和安全生产,牵头组织项目实施。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
2.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不接受该投标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20
9月
14时00分至20
9月1
15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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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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