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G344-DTJC-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 由金湖县人民政府 以 《关于印发《金湖县20县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金政发〔2024〕17号)批 准 建 设 , 项目发包人为 金 湖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344-DTJC-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在 344国道淮扬交界处实施货车动态监测系统,监测货车动态及超限运输车辆,总投资约 21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21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 9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20
月 日;缺陷责任期 2 年。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称重区路面施工、称重系统、车牌抓拍及识别系统、视频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系统查询统计等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即 G344-DTJC-SG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称重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2 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动态超限超载称重检测系统工程。(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 招标类别)为 C 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办法第 30 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 C 级以下的, 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2021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证);
(3)2021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动态超限超载称重检测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4)无在岗项目。
备注:①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②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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