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20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玛纳斯县20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经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委员会以“玛发改〔2024〕28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20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项目规模:新建10千伏线路2.077公里,400伏线路8.792公里,400千伏安变压器10台;改造换热站2座,新建换热站1座,改造热力管线2公里,新建中低压DN25-DN110燃气管道3835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玛纳斯县。
4、工程投资额:1729.72万元
5、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6、总承包计划工期:2024 年9月3开工, 2025年7月3
竣工,总工期305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10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 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 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由招标人组织的相关人员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工作包括: ①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②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 验收并交付使用; ③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④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3)EPC 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 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 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 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4)采购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有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3:[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设计]热力工程、燃气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燃气管道GB1及热力管道GB2等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配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燃气管道GB1及热力管道GB2等级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依法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下同)单位注册,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①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6.1 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
6.2 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 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中其中一项反映项目负责人即可)。
设计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8、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9、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单位: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造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关键专业人数配置各不得少于 1人(所有人员需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2)设计单位:建筑、设备、电气及给排水相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要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关键专业人数配置各不得少于 1 人(所有人员需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能力。
11、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能参与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本项目公布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参与上述文件编制的单位,可依法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为:20
9月
00时00分至 2024 年9月2
13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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