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X302二十四站至兴安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漠河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漠河市X302二十四站至兴安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漠交发〔2024〕1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漠河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二十四站至兴安公路改造工程的起点K0+000位于二十四站,终点位于兴安镇。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二十四站至兴安公路改造工程的起点K0+000位于二十四站,终点位于兴安镇,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5.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提质改造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特殊路路段双层16cm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及缺陷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
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元) |
A1 |
K0+000~K0+25.156 |
25.2 |
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30,895,770 |
2.5计划工期:计划2010月1
开工,2025年10月
交工。共计36
历天。上述
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注:企业成立
不足五年的,起始
按照企业成立
计算):
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5km的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②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除相关证明材料外,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提供近三个月(205月至20
7月,如成立
不足可提供自成立至20
7月)有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五险)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提供近三个月(205月至20
7月,如成立
不足可提供自成立至20
7月)有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五险)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
3.5.1近三年(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注: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起始
按照企业成立
计算)
3.5.2近三年(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注: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起始
按照企业成立
计算)
3.5.3近三年(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注: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起始
按照企业成立
计算)
3.5.4近三年(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注: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起始
按照企业成立
计算)
3.5.5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3.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为20
9月3日14时00分至20
9月1
14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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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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