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阜宁县东益农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倪东地块)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 以 阜行审投资备【2022】412号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阜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采购9部载货电梯以及设备配件,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60万元。
2.3项目地点:阜宁县益林镇倪东村。
2.4工期:6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投标人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产品质量证明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该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安装);如为授权的电梯安装单位,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 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品牌为:HITACHI(日立)、TKE(蒂升)、OTIS(奥的斯)、Schindler(迅达)、Fujitec(富士达)、SHANGHAI MITSUBISHI(上海三菱)、KONE(通力);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 209月
12时00分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出后方可。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企业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五)企业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六)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9月13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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