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2 计划工期:10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楼体、室外总图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公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8496729.57元(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表)(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基本开户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2)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50,合同签订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2021年01月0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50,合同签订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2021年01月0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述完整内容规定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基本开户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2)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6、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9、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10、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在2023年01月0
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在2023年01月0
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月2
12时00分至20
08月3
23时59分(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2025年津南分公司巡检车辆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17
- 厦门分公司2025年春季全员培训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7
- 敬业集团80万吨冷轧硅钢项目一期工程地基处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7
- 浪潮某资质认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17
- 济源中联水泥备件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17
-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05月打包箱、折叠板房、料仓大棚、钢筋场大棚集中招标公告 2025-05-17
-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S12项目2025年05月地材集中招标公告 2025-05-17
- 预埋套筒及槽道招标公告 2025-05-17
- 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横港段、北埂头、信福段)护岸工程水上安全维护安全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7
- 中交上航珠海海堤项目设备租赁招标202505采购公告 2025-05-17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2025年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2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省普通公路“十五五”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 研学实践活动交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海洋生态环境浮标等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5年度国省干线(南靖段)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年土壤环境和应急监测能力专项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年-2027年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和全市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保障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厦门市第三医院医疗废弃物转运及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红火蚁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