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榕发改审批〔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来源由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增设两部电梯连廊,共19层,约10米*9.2米,6层局部加建至7层以增加医疗设备间,扩建电梯面积为1128.7平方米,屋面加层建筑面积为700.8平方米,增加计容面积共182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为钢结构工程及结构加固工程等附属工程,对原有总建筑面积为40599平方米相关区域梁柱进行加固;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工作。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历天。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改造加固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具体内容如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桩基承载能力评估等;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后续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深化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物以及附属物的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对大楼建筑及相关部分破坏部分进行修复、对裙房一~六层楼梯间、一楼西药房天井进行改造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2838256元;
2.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工作。
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改造加固完成后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达到结构安全评级B级。
2.8.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相互兼任。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6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工程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8月2
9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至20
9月
17时59分59秒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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