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机房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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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
西安机房安防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1.2采购内容:西安核心局及机房(11处)的视频监控改造和门禁系统改造两部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及更换监控点145个、硬盘录像机10台,6T硬盘6块、8T硬盘34块,视频工作站及解码器3套,安装调测,线缆辅材等;门禁系统:93套门禁,包含后台主机、软硬件、发卡机、生物采集、安装调测、线缆辅材等。
交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
内完成供货、安装、联调并交付使用。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36个月的免费保修。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采购包划分:单一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为70.89万元,监控系统部分不含税总价为35.771万元,门禁系统部分不含税总价为35.1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财务要求: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扫描件或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2021年1月
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
2.4、供应商黑名单信息要求:(1)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2)应答人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3)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未划分采购包或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其他要求:若应答人为设备制造商(原厂商)指定代理应答的,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摄像机、录像机、解码器、人脸门禁一体机产品)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代理唯一授权文件;若代理商与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同时参与,仅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8月2
08:30至20
9月
17:30(北京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1.1项目概况:20
1.2采购内容:西安核心局及机房(11处)的视频监控改造和门禁系统改造两部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及更换监控点145个、硬盘录像机10台,6T硬盘6块、8T硬盘34块,视频工作站及解码器3套,安装调测,线缆辅材等;门禁系统:93套门禁,包含后台主机、软硬件、发卡机、生物采集、安装调测、线缆辅材等。
交付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36个月的免费保修。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采购包划分:单一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为70.89万元,监控系统部分不含税总价为35.771万元,门禁系统部分不含税总价为35.1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财务要求: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扫描件或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2021年1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
2.4、供应商黑名单信息要求:(1)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2)应答人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3)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未划分采购包或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其他要求:若应答人为设备制造商(原厂商)指定代理应答的,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摄像机、录像机、解码器、人脸门禁一体机产品)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代理唯一授权文件;若代理商与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同时参与,仅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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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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