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工程(邳州)
X210-PZ-JD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20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工程(邳州)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以 徐交执法〔2024〕69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210-PZ-JD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徐州市20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工程(邳州)施工项目,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 X210-PZ-JD 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货车动态监测点位设置在邳州市X210县道苏鲁省界处,规划桩号K2+800,在单相(下行)方向设置,布设路面宽度9m(2车道+2硬路肩)。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动动态称重、车牌识别、车貌抓拍、车辆检测、视频监控、信息发布、前端管理子系统,以及配套工程(供电防雷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补光照明系统、安全设施)。
招标内容: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施工、货车动态监测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X210-PZ-JD 标段:建安费约 2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6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9月2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日,计划完工日期:20
11月2
;试运行期30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施工、货车动态监测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企业自 2019年1月(系统交/竣工
)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 C 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 C 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 A 级确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019年1月(系统交/竣工
)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3.3.2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
(1)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系统交/竣工
)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09月1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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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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