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2,4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32,4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2,48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部署上线和初验,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并通过相关安全评估工作后,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统筹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再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终验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广州分中心(市检察院分平台)二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
08月2
至 20
09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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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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