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诚唯元有限公司车坊老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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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车坊老镇改造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诚唯元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市企业产业园南区五条道路路灯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车坊老镇
2.工程规模: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星塘街-东港河)、滨江路(东港河-朝前路)、黄山路(朝前路以南)、华山路(普惠路-长江路)、竖二路等五条路的路灯采购,预算价约27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3205711847000160003001 | 上市企业产业园南区五条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 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路灯、景观灯及相应附件等。 | 366 | 17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企业业绩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 |||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7.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 |||
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9.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 |||
10.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11.其他条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申请人应为灯具器材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如生产厂家投标,则应提供自行生产承诺书;如经销商投标,则应提供所投灯具器材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8、9、10、11(1)条的内容。 | |||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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