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兴港路(祥和路~9号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兴港路(祥和路~9号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区开审〔202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兴港路(祥和路~瑞和路)新建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位于上合物流园内,起点与祥和路平交,终点与瑞和路相交,全长1.475k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新建,道路红线宽40m,设计速度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2.1.3最高投标限价:68864006.9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8历天。(具体开工
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兴港路(祥和路~瑞和路)新建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和桥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02月-20
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08月0至今(以竣工验收
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338 号、苏建招函〔2017〕3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
08 月20 日至20
08 月26 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
09月10 日09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2025运输处752#汽吊委外维修(常州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4
- 采购第三方机构承揽贵阳至正安往返交通业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24
- 大连公司2025年物流装卸服务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4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四川省公路水路投资计划管理与执行评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6-24
- 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2025年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4
- 椒园镇高速公路连接线上边坡处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4
- 鄂州市华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鄂州市华容区华容城区交通信号灯及护栏、指示牌维护竞争性磋招标公告 2025-06-24
- 山东交运集团长途汽车总站东站区物流仓库用电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24
- 航空物流青海分公司保安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24
- 鹤煤机械制造公司20250617鹤煤机械公司到鹤煤本部各矿和厂内设备(货物)运输采购公告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