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公共管廊架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书
福建三明恒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公共管廊架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审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管廊总长约3300米。主管廊全长约1700米,宽为2.5米,下穿莆炎高速1-4.0米×3.0米箱涵176米,污水中转池2座及管道工程,支管廊管架支墩约1600米(管架宽1.5米,单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监理费暂定为4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公共管廊架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680.871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费暂定48万元;本项目工期限延长(缩短)、工程量变更等原因,引起监理服务期或工作量变动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根据闽建筑35号、闽建办筑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8.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3.8.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8月 108 时00 分 00秒至 2024 年8 月2
18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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